提问

甲方两人开着小车从乙方家门口过,乙方门口正停着乙方的三轮摩托车下货,甲方车子过不去叫了几声喇叭,乙方这时从车上下货正搬去家里,没听到喇叭声。甲方这时下车把三轮摩托车往前面移了一点,把车子撞到人家的木屋上面,小车这时还过不去。乙方从家里出来了看到车子撞到别人家木屋就说了下甲,要移车就好好移,双方发生口角争执。乙方自己又把车子往前面移一下。甲方车子能过了,乙方就回去自己家了。甲方这时把找了大木棍将乙方三轮车子的玻璃打烂。乙方出来找甲方赔,甲方两人不但不赔而且先动手殴打乙方,乙方找来把刀把甲方其中一人头部手部砍伤。事后甲方去当地医院,后来经打听甲方受伤的是些皮外伤,缝了些针,不严重。。乙方伤,右手右侧桡骨远断粉碎性骨折,右手右侧尺神经sw mcv波幅下降。身上多处淤青。。事情发生二十天后乙方接派出所通知甲方已经伤情鉴定完毕,属于轻伤二级。乙方还没有鉴定伤情。这个案子乙方要如何做才有利?

湖南-怀化 发表于:2015-09-12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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