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C租给水杉树酒店管理公司,而水杉树的老总在我购买此公寓之前就把酒店租给怡家丽景酒店,然后再分别卖给我们,租金由水杉树公司按季度给付,目前,已有两个季度末支付,和同上有超过三个月和同解除的约定,请问一下,我有权利收回我的房子吗,我该整样要回我的租金,我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你们收费标准是多少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09-14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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