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最早房子是爷爷的,做了一个大私房。中间一墙之隔。右边我们家。左边是爷爷爸爸抱养的一个人。爷爷爸爸死后把那一边送给他了。现在面临拆迁。房子后面我们家做了2间。还有一间是厨房。厨房是共用的。我前2年又把房子装修做了一下。把后面3间和前面我们家连在一起了。他们一直没有住。现在面临拆迁了。他们说厨房是他们的。但是土地证是我们家。他又说当初是他们盖的厨房。那时候我没有出生。我现在就是不想把厨房给他们了。本来就送了一套给他们了。现在还不知足。还要争厨房。我怎么维权。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