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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油三车间员工王兰桂,工号211375,1965年10月30日出生,于2011年2月22日入职本公司工作至今,因您的年龄将于2015年10月30日期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现书面通知您,请于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前来办理离厂手续及领取全部工资,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如果不符合要怎么维权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5-09-1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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