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学朋友共3人一起在广州市成立公司(作为总公司),公司章程没有经我签字。我们也没有签订投资协议。我现在有点担忧自己的权益未来是否能够得到保护。 我现在要求在上海另外注册公司作为总公司。 我现在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去弄这个事情 请问我应该怎么操作
人
发表于 2015-09-18 16:59
向TA提问您可以委托相关律师前往办理注册手续,至于没有签名的问题,如果工商局有您的备案信息,股东能显示您的名字,则您具备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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