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如果妻子在丈夫无任何主观过错的前提下,离家达4年之久不归家,导致现在家庭要解体,同时,在其离家的这4年时间内,其对家庭,孩子没有尽到任何该尽的责任和义务;现在要离婚,双方没有任何财产和债务,只有一个孩子,12岁了,孩子坚持要跟他妈,这也不能勉强。离婚协议上,我要求孩子前4年的费用由其一人负担,4年后再共同负担,我这样的要求法律上能支持吗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5-09-23 12:08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深圳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