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在四川登记结婚 2、生有一男一女 3、买房子付了定金 4、无共同债务 初步离婚协议: 1、婚生两个孩子都由男方监护,并由男方承担一切费用(含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问题: 1、男方常驻在泉州 石狮,可以在泉州地区办理离婚手续吗? 2、可否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3、婚生两个孩子都由男方监护,并由男方承担一切费用(含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成立吗?如成立,离婚后男方还有没有权利向女方索要钱财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09-2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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