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的爱人跟兄弟伙和开公司,外面欠公司的钱差不多200多万未回,这200多万通过发票和合同通过第三方担保从银行贷款100多万出来使用,作为股东家属的我也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画押了。之前说贷出的这些钱用于公司持续发展进货用,现在银行放款后,另一股东以之前向多方借款为由称要将100万转至个人账户用户偿还公司债务,我提出这属于违规操作是吗?跟银行申请贷款期限1年,到期未还清我是否需要按配偶的股份占比进行偿还?

重庆-重庆 发表于:2015-09-25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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