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月前晚上出去喝酒,我是毕业一年土木毕业生,在中交一公局某公司上班,晚上出去在餐厅吃饭,后来在哪里喝了酒,与一个人(同事A)起了口角,在饭局结束后我又说了他(同事A)几句,在下楼梯的时候同事A从我身后一脚把我蹬到楼下,我上去找他理论,他又先动手结果把我眼睛打充血,后来自己去医院检查双眼结膜下充血严重,右眼有弱视(不确定是纠纷导致)和斜眼(纠纷导致),这个我可以告他赔偿医疗费吗,可以到派出所解决吗,已经一个月了,2015/6/4晚上发生的,期间都是自己支付医药费

广东-惠州 发表于:2015-09-2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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