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高一期间,一次午饭时间,因同舍友辱骂,与其发生打架事故。期间还有一同舍友,知道这件事,过来主动打了我。因为当初,他们家有钱,我家没钱,所以就想忍忍算了,但是我自己觉得一个宿舍的,都已经那样了,肯定不能在一块上学了。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和对方几人也是摩擦不断。然后开了一个休学证明,休学一年,打算第二年去别的学校接着上学。但是,给我开证明的医生转院了,医院说是医生负责,医生说去找原医院,所以我根本复学不了。而且我的身体状况已经好了,但是因为,学校说过,打架就得开除,当时事情混乱,我情绪激动也记不清究竟是不是我先动的手了,假设是我先动的手,那么期间出现主动殴打我的那个人,要开除也得开除吧。所以我现在只能休学,然而复学证明开不了,而且招生时间已经错过,我想问问律师们,我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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