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9月30日,南京这边关门的,总厂(在上海)在南京这边租的厂房也是9月30日到期,我这边9月份工资要到10月15日打到我卡里的,总厂那边说补我一个月工资,现在问题是要我写个离职申请才能拿到补偿金,我不肯写说补偿金就不发,还要我5号去上海那边工资。问题是9月底关门,我就这么走了,之间总厂那边口头上说,南京这边关门大家就解散了,最多走的多给一个月工资。我合同签到2015年7月份,也就是8月,9月没签合同,而且在南京这边一直没交保险,请问我可以在南京这边告他吗?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5-10-02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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