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房产买了一个二手子母房的子房,原先中介买房及签订合同后都是介绍按照地面红线简历子母房的共有墙体,三方在场(中介,子房买家,母房买家)同意后, 后母房提出意义,建立共有墙体跟产权面积不符,房管局调出档案差距1.3平方,先房子处于银行审核阶段,在前期买房的时候中介错误介绍(中介承认是他们画线错误,非书面-录音)说帮忙解决,但出现这样的问题我想提出解约。
人
发表于 2015-10-0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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