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5年5月1日下午1点钟左右,我驾驶的一辆租来的车~~在路边停靠时被一辆车给撞了~~撞车后没有报警只是出了保险,对方承认自己全责,由于我驾驶的车辆是租来的,该车辆维修期间的租赁费是有我支付的共计4025元,我多次已电话和面谈的方式找肇事车辆的驾驶人索要起维修期间我垫付的租赁费,对只支付了我1000元剩余的钱以各种理由托我~~请问如果我将该车的车主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支持我的请求吗?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黑龙江-牡丹江 发表于:2015-10-0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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