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受伤方身有残疾,一刀在左胸处,一刀在右屁股处,住院途中头疼严重,要求县医院转院,医院不办转院,现已出院。 行凶者当时拿出一万医疗费,目前医疗费超出一万,超出部分对方未给,也表示不再出费用。 受伤方家属希方调节,因都是同村人,可对方现明确不配合,请问赔偿费用如何算,赔偿后对方是否会被拘留。 已做伤情鉴定,为轻微伤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10-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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