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5年1月份分期买了个手机,2998元,首付1000元,还了4个月后分期公司反应可以办理现金贷,可是当时我已经没工作了,而我还是办理了5000元的现金贷,然后我又用这5000去分期买了辆摩托车6000元,首付2000元,其余3000零用花光了,办理这两样后,三样一起我才还了一个月的,然后就没能力还了,现在摩托车被偷了,手机也坏了,分期公司是两家,佰仟和捷信,现在佰仟委托深圳律师事务所给我发了信息,说要上诉,捷信却只是在催我还款,可是我没能力还了,被上诉到法院后会怎么判决我?会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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