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从房主那租的房子,开的旅馆,办的营业执照,法人是甲方,我从甲方转租过来,现在我和甲方的合同到期,合同写的是合同到期,我无条件搬走,我没搬,我直接从房主那继续租房,现在甲方的营业执照不想给我用了,要去注销,合同写的是把营业执照留给我,并没写使用到什么时候,请问,甲方如果把营业执照注销,违反合同吗?如果起诉甲方注销营业执照我可以得到赔偿吗?以这份合同,我还可以继续借照经营吗
人
发表于 2015-10-13 17:58
向TA提问你好,合同虽然没写使用期限,不代表你长期使用下去,是甲方自己的执照,甲方有权注销,你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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