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庭感情不合,现想离婚,但有经济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对这方面法律法规了解也比较少,为此,请大家帮我支支招,谢谢大家。 具体情况:我与丈夫于2014年结婚,婚后于2015年5月在惠州某楼盘购置房屋,现已经12W首付,但现在夫妻关系恶化,实在不能维持夫妻感情,为此,我想离婚,但这房子他也有出5W元,现房子销售中心也说此房不能退,购此房目前只有交款发票,至今没有拿到任何其他合同等东西。销售处说只能把房转名字给父母,但我的意思是想把房子买掉再离婚,我应该如何处理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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