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家公司每次都不按时发工资,拖的时间长达一俩个月,今年4月份离职,该老板没有给我在离职单上盖章,骗我说以后盖也没有,后多次催促也未将剩余两个月工资给我,后来我说要劳动仲裁,他恶人先告状发了个东西寄到我家说我未交接,说我不在规定的时间回公司交接一切经济纠纷由我承担,关键他搬离了原办公地址,新办公地址也不告诉我,而且他跟黑社会有关系,我怕挨打,没敢去。像我这种情况两个月工资是不是打水漂了?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老板没有给我办理任何的离职手续,对仲裁有没有影响呀?那老板所谓的我有个工作没交接对仲裁有没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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