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于2015年9月九日十一点左右上班期间在535医院发我们公司的传单,被里面的军人训斥一顿,保安还不让我走,把我从摩托车上拉下来,膝盖和脚踝处擦伤,但是打电话给公司,也过来做了处理,公司说535是军队医院,报警也没用,和保安协商会负责我的医疗费,然后每天在535医院换药,一开始医生说是小问题一个星期的样子能好,到后面了一个月了还没见好,甚至还更严重,曾经多次要求打消炎针也不予理会,保安和医院的人各种蛮横,让我滚,不要再去换药,多次报告给公司。并没有什么结果,途中我自己因为担心伤情严重和受不了伤口疼痛换了一家诊所。吊了四天消炎针换药之类的。后面报告给公司,也不管,保安那边说已经告诉公司他不管这个事了。之前公司说给我带薪休假,结果发工资还扣了我百分之三十,他的理由是不管是不是工伤总是病假所以就要扣。还有公司现在就是不认定这个是工伤,说他们规定了不可以去政府机关单位发,可是我来公司半个月从来没有相关培训过这一块,也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手册。就是凭公司的一面之辞。我现在就是希望能把我之前换医院的药费报销还有一开始去换药治疗的打的费用,和我接下来的治疗费以及克扣我的百分之三十的工资报销给我。

湖南-怀化 发表于:2015-10-15 09:2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怀化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怀化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