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1995年被诬告,以给同村村民毛驴投毒为由被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被松山区公安局打伤致残,于是开始上告赤峰市松山区公安局,多次上访,公安局只承认据留是错误的并依法撤销,但并未作出经济赔偿。直到2012年末松山区公安局口头答应赔偿40万,再给我父母都上社保。正在这时我父亲得病脑出血,丧失了意识,和植物人没什么区别,公安局看到这个情况就再也不管了,以前协议好的也不承认了,麻烦各位大师帮忙指点,定有重谢。有愿意做我的代理律师的做这个案子的报酬从高,我不为要财,就想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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