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开发了 有一块宅基地,本来想盖房子的,结果今年的8月份给规划了,没盖起来 这快宅基地还是买别人的,开发的时候居委会承认这块地是我们的,但是在开发期间没有和我们打招呼就强制开发了,现在已经建成高楼大厦了。因为当时买的时候12万,现在只给我们2万块钱 ,损失太多了,家里不是很富裕,损失那么多钱真的很难受。家里就想和他们打官司,理由就说开发时没和我们打招呼就征用了。我想问还有好的办法么?明天就去居委会商量这个事
人
发表于 2015-10-19 18:22
向TA提问首先,除了居委会认可,你最好还要准备其他证据证明你是这个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其次,你要有你当时12万购买宅基地的证据;第三,你可以向有关单位了解你们那拆迁征地补偿具体标准是什么,政府给你们补偿2万元依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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