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分宅基地时没有我二爷的宅基地,(我二爷没有成家,我家赡养的)后我爸就去找当时的村支书说理,要求给一片宅基地,支书就说,地已经分过了,没有宅基地可分了,如果你要,就把北门口那点坑填下吧,当时那坑给谁都不要,我爸就想有总比没有强,我爸就把那坑垫了垫,作为宅基地了,如今已有二十年了,曾经的废地变宝了,那些有钱有势的就想买我家房地,我爸不卖,就煽动部分村民说要告我家,理由是我家地面积大要求收回,再说面积大不止我家,请问我家的权利该如何维护?如果他们告了法院会把我家房地收回吗 ?补充一点,我们这都没有宅基证,也没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我家没有,我们这地方集体都没有,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