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上班4年 怀孕8个月被公司解聘了 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5-10-22 19:45
向TA提问女职工在孕期,其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障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该法条的规定,所以,其解聘是无效的,你可以向单位提出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如果不能得到满足,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单位撤销解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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