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结婚三年中,女方生育了一个男孩。2013年1月结的婚,2012年男方买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子还贷30年。每月还2000左右。女方单独出资买的家具电器一共15000元,结婚三年还房贷近7万,无共同存款,现离婚应该按平分财产吧。女方能分多少?男方只愿意离婚,却不愿意按家产平分和平分房子共同还贷部分。打官司女方有胜算吗?

江西-赣州 发表于:2015-10-25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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