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结婚三年中,女方生育了一个男孩。2013年1月结的婚,2012年男方买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子还贷30年。每月还2000左右。女方单独出资买的家具电器一共15000元,结婚三年还房贷近7万,无共同存款,现离婚应该按平分财产吧。女方能分多少?男方只愿意离婚,却不愿意按家产平分和平分房子共同还贷部分。打官司女方有胜算吗?
人
发表于 2015-10-28 16:24
向TA提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能平分,要看你们之前是否签有婚内财产协议、男女双方在离婚时是否有过错等因素来分析。如未签婚内财产协议、男女双方均无过错,则一般会平分财产,或从照顾女方和小孩的原则女方可适当多分财产。如房子是婚前购买,则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可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和共同还贷期间升值部分进行分割。女方单独出资购买的家具电器不知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如是婚前购买则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男方无权主张分割。如想获得更详细解答,可电话免费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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