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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报社上班,第一次签了三年合同,第二次签了六年,现还有四年时间,由于单位效益严重下滑,单位转移经营业务,我在被裁之列,单位补偿我五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年终奖)+一个月工资(提前一个月通知),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对的吗?我还能有其他要求吗?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5-10-2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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