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现在出现了一起交通事故,道路是单反方向两股车道,我是正常行驶,过了一个丁字路口大约10-15米左右,车速大约在50码,对方无牌无照,没有戴头盔,逆向行驶,朝我正前方行驶提前拐弯,撞到我车头右半部分,当时我刹车以踩到底,一死一伤,请问我需要负刑事责任?会被定什么样的责任,男性被定为颅脑着地受伤死亡,后坐伤者不是很重,四肢正常,有一点脑震荡,伤者在医院没有出院,,有什么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伤者,现在对方家属要求我能负担更多的责任,要保险多赔偿一点,这责任能揽?我的缺失,不该走在道路就是在维修路段,就是路面沥青被刮了一层,就是有几个锥摆放,间距很大车子可以进去,我是为了避让对面大客车才进入维修路面行驶!过了丁字路口,发生碰撞!交警在提审我时候非说我在丁字路口撞到的,单我没有!过了十几米!请问我能被定性什么责任,假如判主责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或者坐牢,我保险50万,交强险11万,交警叫我们私下调解,两方以同意私了,以达成额外赔偿协议15 万不包括伤者,私下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去了交警队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找交警给我们证明或者找他盖章承认有这个赔偿事实,现在交警又说不参与你们的调解,不做见证与盖章,请问有什么办法吗?责任认定书也迟迟不下来,我也六神无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5-10-3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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