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在淘宝咸鱼(2.taobao.com)上看见卖手机的商户,随后和卖家通过qq联系,卖家发给我一个付款链接,我通过支付宝付款成功后发现款项直接用来购买了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的一卡通点卡充值,随后我马上联系了巨人网络科技公司的客服说明冻结了被充值的游戏账号,充值的游戏点卡金额也被冻结在账户里。随后我报警,,公安机关表示虚拟交易,破案难度大。巨人网络科技公司则只表示只能配合警方调查。 我可以主张巨人网络科技公司属于不当得利吗?要是不可以还有什么其他法律可以主张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10-30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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