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干地质勘察的。前几天我的工人因为他个人的操作失误 造成腿骨小骨骨折 韧带断裂,膝盖有轻微损伤。膝盖部分医生说有轻微损伤,不碍事。现在就骨折和韧带断裂我们已经在大连三院做了手术,工人是丹东人,在丹东有医保可以报销75%到80%,在大连可以报销30%左右。但是工人家属因为医疗条件不同意回丹东治疗,我也没有坚持。现在已经手术完,费用全部是我给拿的,并且承诺给他误工费。但是现在工人家属在大连这部分保险也不想走了,完全让我拿钱,我也不是很了解工人家属的意思。可能后期会继续不断的向我要钱。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我也是实心实意的解决问题,现在工人家并不是要和平解决的样子。我想问一下,在这次事故中,工人操作失误要负多大责任?他不回丹东治疗,还不让我走保险有没有道理?后续我还需要负什么责任?假使一但闹翻,哪些是我必须要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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