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A公司做业务, 但发票是开到B 公司的 (A B公司不是同个老板,但B公司在当地很实力也有社会背景),现A公司欠我公司30万货款,(之前收钱都没有写过收据给B公司,收据都是写给A公司的) 请问现在我们打官司是和A公司打呢?还是和B公司打呢? 如果和B公司打是不是更有用?
人
发表于 2015-11-04 17:11
向TA提问您好,可以将两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您可以说一下详细案情吗?您也可以来电咨询150640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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