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律师您好:我们一家在外漂泊四年了,不敢回家,因为离婚一事。四年前和老婆因感情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我想离婚可没有结婚证,两本结婚证都在女方,曾去过民政局开结婚证明,可是没有找到我们的结婚记录,去了几次也没找到,女方又不给结婚证,说要我把孩子给她才给我结婚证,我不同意。我有一子现在六岁男孩,有我抚养!两岁之前大多是她带孩子.经常在娘家,最后一次翻脸我就把孩子抱回来了,没再让他们带!因为没结婚证法院无法立案,曾找过律师,那位律师以同居关系就孩子抚养权立案起诉了此案,开庭当天没等上法庭,女方找了法院的熟人说我们有结婚证为什么起诉书是同居关系,让我们撤诉,我对法律不懂,律师也说先撤诉吧,后来也没再打官司,女方一再要求我把孩子交给她,还找人打我,恐吓我,她的亲戚有钱有人脉我们家斗不过她们,只好躲了出来,我妈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这事更是雪上加霜……!请帮忙出出主意吧律师,给您鞠躬了……!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11-05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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