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员工辞退赔偿方面的问题。我是一粉体行业的从业员工(质检员),因一同事请假,部门经理强行指派工作给我,我不同意这个安排,发生口角。第二天部门经理就开始招聘新员工,把我退回人资部门。今天想让我协议离职。我提出赔付2个月的全额工资,住房公积金。他们不同意。人资经理说情愿把钱花到官司方面也不给我,或者让我转岗去扫地或者当保安,一个月几百块。我想寻求帮助。另外我们公司的生产线的员工和质检部门员工 每个月工作有300小时以上,公司没有给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人
发表于 2015-11-14 20:23
向TA提问每个月工作300小时以上……这么夸张?那,凭这一条就足以为你争取到权利!你可以工作时间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但是,工作时间,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比如考勤表、打卡机的记录,或者是公司的作息时间规定。另外,如果劳动合同里对你的工作岗位有约定,随意地换岗也是不对的。
住房公积金,虽然有规章要求必须购买,但实践中并不如养老保险等社保要求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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