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公司门口骑电动车与对方自行车发生碰撞,当时对方腿部划伤流血,然后我就拉着他到附近医院抱闸了下,当时抱闸了下也没什么大碍,我付了医药费后就把他送回家了,而且给了他200百元表示赔偿,他也收下了.大概一周后他到交警队去要求做交通鉴定,后来交警带我们去现场看了下,确定是我的责任,并给我开了一张50元罚单,我到银行交了.要求我们自行调解解决就行了.当天我们各回各家也没有多说,后来一直也没找我.大概2个月后他再次到交警队要求我赔偿,并要求我承担后续医药费,和误工费用,医药费几百块钱一千不到,误工费按两个月算7千多元,还说如果我不赔偿就到法院起诉我.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正常应诉法院会按他的要求判决吗!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15-11-10 09:59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合肥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