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村里面的集体土地卖了,每家每户都领到了钱,当时村干部是挨家挨户去通知的,我叔叔当时不在家里,他们领了钱然后才告诉我叔叔,过了两天我叔叔去找村干部要钱,但是村干部不给他,理由是说他来迟了,错过发钱的日期,所以就不给了,那钱本来就是我叔叔应该得的钱,他们却不讲理,故意不给,法院也说不受理,因为那个村民自治法,现在协商说,要组织全体村民开个会投票决定,如果有百分之六十的村民同意把钱给我叔叔,这样法院才受理,但是我叔叔跟村里面的人很少来往,关系并不好,那钱本来就是我叔叔应该得的,村干部的借口太无理了故意不给,这样说起来也是侵占别人财产,算是违法了吧,而且如果那些钱要分的话,村里面的人每个人都可以从中分点,就算投票,他们又怎么会同意呢,所以现在真的是无可奈何没有办法了,这钱又拿不回来不知道该怎么办,钱有俩千以上的,去找了政府,政府的人说也没办法,只能按那个村民自治法来投票,这样法院才受理这件事,拜托各位能帮忙出点主意,看看怎么办,先谢谢大家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