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母亲在08年底与隔壁村的人协商把自己耕种的十几亩地出租给隔壁村的人种植,口头协议是第一期收益与我母亲无关,第二期第三期利润平均分!口头协议之后,对方拿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与口头协议完全不一样,我母亲因不识字,相信对方,签了合同!合同内容没写租用哪块地,也没写租用面积!没提到任何租金!请问这合同是否可撤销?能否要求对方支付已经使用该土地的租金?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11-1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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