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购买一处二手房,目前已付首付正在办理贷款,房子里面现在还有租客,租期还有两个月,并且租客也知道房东将房子卖给我了,并且曾在租客面前清点将来房子中给我的家电家具等。后来我在没有通知房东的情况下去了一次这所房子看下房屋的状况,租客在里面。现在房东和我说,租客要提前搬走,说租客要提前搬走的这个损失是我造成的,让我付剩余的房租。但是租房是房东与租客之间的事情,并且我进去只是勘察房屋的状况,并没有说让租客提前搬走的话,请问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人
发表于 2015-11-16 13:36
向TA提问1、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2、租客是否搬走,与您的买卖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损失由其自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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