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在九六年,农村房子坏了,后来就推倒了,重新建的时候,想在马路边上盖房子,不想在原宅基地上建房。于是在1996年从村委会购买了一块土地作为我的宅基地,有当时村委干部提供的收据,还有这块地的土地使用证。就在这块地上盖了房子住。到了2014年拆迁。村里现在的处理意见是归还我当年购买土地的购买款。这合理吗?

北京-东城区 发表于:2015-11-1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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