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一家工厂做生产厂长,做外贸鞋,然后老总叫我给他接单,合同都是法人自己鉴订,款也是汇在法人户头,这个外贸客人配合了二年多,去年年底出货后,货款没付,也就是说客人已经跑了,帐收不到。今年老板报案,到现在还没结果。我现在没在那个厂做了,走时所有东西都交给财务和有关人员。目前工厂只加工,现在他找我去公安局帮他录口供,做证。您说有这个必要?他还带威胁的口气,如果我不去做证。他叫想其它办法来搞我,您能帮我分析下。谢谢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5-11-1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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