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公司,之前我们采购了一批设备,也签订了合同,工商局也可以查到对方公司注册信息,也有网站,我们这边打款以后对方没有发货,而且网站查不到,相关的人员电话也联系不上,咨询法院说没有对方公司三证无法起诉,现在我们可以提供供的有采购合同和对公打款的回执单,对方公司可以在工商局查到,请问对此情况我们不具备起诉条件吗?或者说我们通过何种法律途径可以追回货款?
人
发表于 2015-11-2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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