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小车,撞到摩托车,我全责,对方小指头,最后一小节没有了,医药费总共用掉 6800元,加误工费,和其他一些费用)总13000元左右,现在对方除了这13000元,保险报销外。还要让我个人拿出25000,来做什么精神损失费。如果不给就去法院。我想问如果闹到法院,是不是我也一样要多给这25000元。大概就是这样一件事。谢

福建-泉州 发表于:2015-11-2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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