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父亲14年拿人高利贷,并私下拿着家里的房产证抵押(没有房产登记)。钱用于打牌买彩票。直至别人要到家里,家人才知道这事。父母于15年离婚,现原告也起诉我母亲,我母亲这边掌握了父亲打牌的证据,也有借款没用于家里的证据。法院没有要求原告提供这是共同债务的证据,就判定是共同债务,这是否合理?

河南-开封 发表于:2015-11-22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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