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问个问题: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在男方将房子出售后,女方想要房子,就以“男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房子”为由,将男方告到了法院, 问题1:女方这样做,对房子的购买者有何影响?房子的购买者应该怎样做? 问题2:如果女方胜诉,获得了房子,房子的购买者该怎样维权?男方是否又该承担违约责任?
人
发表于 2015-11-2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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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问题1,对购房者没有任何影响,前提是您和前妻之间已经达成协议,房子归男方所有,所以前妻无权利干涉您对房子的处理权;购买者按照买卖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就可以了。问题2,购买者按照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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