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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临聘的老师,在公办学校里。之前有实习,正式临聘拿工资在学校一年多,院方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第二年学校扩建,院方找我签合同是否愿意留着。之前一年我是否有权利要求校方赔偿双倍工资和补偿购买社保

浙江-台州 发表于:2015-11-2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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