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工程车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车是二手车,也没有过户,出事情后,按照物权法原来的车主不承担责任,现在二审判决刚发,对方现在的车主就把车转让了,现在是变成另外一个车主了。执行的时候,第三方也就是现在的车主提供的证据就是从第一个车主手上买的车,而不是第二个车主【也就是交通肇事者】手上买的。。我想请教一下,我现在是不是可以把第一个车主起诉要求他承担责任
人
发表于 2015-11-25 16:49
向TA提问你好,你可以起诉一个人,也可以起诉两个人,但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还是当时的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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