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甲在房产销售部看房,因当时对方没有户型图,销售员口头说是两室一厅,甲就付了所谓的入会费买房签合同时抵一万五,10月份房价出来时销售员催甲来付定金,甲因在外地没回去就托亲人又先付了两万五的定金,本月6号甲回去打算签购房合同时,去看了下现房才知只有一室一厅后到销售部打算去退款,销售员食言当初没说有两室一厅,之后与销售部发生纠纷,没几分钟来了两个社会混混与甲发生了纠纷,混混一心要打甲某,甲与销售员到现场看完房子回来,混混还在门口等甲,等了大概半个多小时,甲出门要走时被混混拦住动手就打,最后导致混混死亡。混混估计是开发商叫来的,只是没证据,请问开发商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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