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付分期(售楼部的小妹极力推荐,说是没利息的)购买房子,当时我们就交定金了,然后就让签一个借款协议(和一个个人签订的,借首付款) 当时没有签到购房合同 最后通知签合同的时候,他们换了一个商贸公司来和我们再次签借款协议,但是第一次的单子就不给我们了 导致我们和他们签订了2份借款协议 合计差不多40w 最后我们集体去闹,他们采取的方式是盖作废章,拍照发给我们 但是我们不放心,要拿出原件销毁,开发商弄死就不同意 售楼部的人说的盖了作废章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了,让我们放心 那么问题来了:借款协议盖了作废章能作废么?我只有盖作废章的协议的视频,签订后没有真正接触过原件
人
发表于 2015-11-25 16:43
向TA提问你好,如果你没有看到协议原件,仅仅凭视频无法判断事件的真实性。可再次协商,关键是你的诉求是什么?仅仅是要拿到作废的原件还是有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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