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原告方是长沙的,已投资回报等方式向受害发收取金钱,承诺回报方式,现在原告方跑了,涉及多个城市,多人,数额大,已向长沙派出所报案,现在长沙派出所警官要求在周五之前赶到长沙做笔录,才能获取赔偿,必须在周五之前,请问是这样的吗,不能在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吗,这类型的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5-11-24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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