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5号左右骑摩托 在半夜10.00中左右 撞到个无人监管的3岁儿童,事发后送往医院治疗.左小腿骨裂.现在在住院.住院期间本人垫付3000医疗费. 25号医生通知其出院回家疗养, 但是小娃娃家长非要我拿钱给他 ,并且住院期间用我的钱治疗支气管炎,感冒,和肠胃炎. 现在赖在医院不走. 费用超过5000了, 如何解决?交警出事故书 是我主要责任他家次要责任。我是否不需要继续垫付了.逼他家起诉我. 她家人很不讲理让我负责一辈子.. 说拿钱给他她才出院 这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5-11-30 18:35
向TA提问可以不再垫付相关费用,对方对本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对费用也有义务承担。对赔偿事宜能协商就协商,谈不了就让对方走法律程序。、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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