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有块自留地,对方却一直说是他租的,对方有和居委的协议,居委销碎了自留地原始凭证。中午12点,三个人来到我家田地,殴打我和我爸爸,并抢走手机一部,事后经法医认定为两人都是轻微伤。对方却谎称先是两个人去了遭到我们父子殴打,然后再叫一个人去的,对方也有一个人轻微伤(可以发誓,他们三个人一起去的,我们只有被打的份,怀疑公安内部有他们的人员教他们的说法)请问这个可以定寻衅滋事罪嘛?如何增加获胜几率?对方当地富豪,几乎当地政府部门都有他的眼线。逐级上访有效嘛?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12-0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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