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事情是这样的,地点在福建建瓯东游,昨天中午十二点左右,我岳父一个人在新房施工,邻居因为之前关于盖房的矛盾,一家四人,使用钢管等凶器,对我岳父进行殴打,他们是有预谋的,趁我岳父独自在新房的时候,目击者只有一个泥水师傅,现在我岳父在市立医院急救,鼻骨骨折,脑振荡,路吐血到医院,人完全没有意识,可气的是在东游立案厉,行凶者做完笔录就被放回家了,没有拘留,现在想咨询一下,如何做才能尽快让行凶者绳之以法 行凶的是四个人,但就他家一个老头做了笔录,而且公安局也没有告之我们有伤情鉴定委托书这件事,态度很消极,公安局的做法合规吗

福建-南平 发表于:2015-12-0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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