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父亲的兄弟四人,家中有一套老房子,当初八十年代购买的时候花了7000元,当时我父亲出资1700元,我大伯出资500元,两个叔叔没有出资,我父亲在1996年因故去世,现在家中要分家,爷爷把房子留给我四叔,然后爷爷要求大伯、三叔、四叔跟爷爷一起出资四十万在我们县城边上买了一套小产权住房给我,算是给我爸爸这一支的家产,这套房的性质为新农村改造,只有当地村委会给开出来的收费单据,现在收费单据的抬头是我爷爷,我现在想跟家里签署一份协议,如何能保证这套房完全属于我,而不会将来跟叔伯大爷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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